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
本同意書說明「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民眾檢舉案件資訊管理系統」(以下簡稱本平台)將如何處理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。 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。 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, 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。

一、基本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  • 本平台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  • 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
  • 本平台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帳戶資訊、連絡方式(電子信箱、地址、電話)等
  • 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。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  • 個人基本資料只會在由本平台處理或利用,並將永久保存該個人資料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。但您得隨時請求刪除,並停止本平台所提供之服務。
  •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平台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向本平台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
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  • 本平台如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局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一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  • 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書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,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,本平台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。
  • 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平台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網頁(站)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請主動通知本局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  •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  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處理,並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